鉴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的疫情防控形势,为响应湖北省及仙桃市政府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做好病毒防控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和律所工作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严防疫情的扩散和蔓延,现律所将疫情防控期间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律所律师实行网络办公为主,实地办公为辅,利用线上工具完成相关工作。如有需要到所办公,提前向律所汇报,根据律所决定做出妥善处理。如无特别需要,律师也应当减少与避免和当事人的当面交谈,可以通过视频、电话、文字等方式进行交流。因工作需要必须当面会见、接待客户、委托人的,需提前联系,做好衔接安排,分批接待。
二、认真排查隐患,切实做好健康申报和日常监测工作。律所工作人员健康状况实行每日早晚两次在律所微信群中绿码截屏报告。
三、律所工作人员需保持通讯畅通,做到突发情况快速响应,快速处理。
四、律所恢复正常工作前,律所内勤及其他人员每天早中两次将对办公场所进行消毒和通风处理,并结合律所实际情况配备口罩、洗手液、酒精、体温计等物资,以备所内工作人员及客户防疫使用。
五、所有进入律所人员必须全部佩戴口罩并配合进行体温测量等相关事项登记,不带口罩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所内。前台接待人员对前来事务所的当事人及咨询人员,均应进行登记,并询问是否有发热、感冒等症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向律所主任汇报。
六、律师如需要外出办案,事先应向律所报备,并务必做好自我防护。出行时,尽可能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含飞机、轮船、火车、班车、地铁、公共汽车),并注意交通安全。
七、律师到政府机关、法院、检察院、仲裁机构、企业等办事时,须注意了解和遵守相关单位的有关防疫规定,与相关人员以挥手或点头方式示意,保持距离。
八、本所律师应积极参加市局和律协针对本次疫情组织的专项法律服务活动,为各级政府和企业及相关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九、律所工作人员没有工作事务需要处理或工作事务不饱和的,建议充分利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新法律法规、专业知识与业务技能自学,自我充电。
十、疫情防控期间,要严明工作纪律,配合做好全市疫情群防群控,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主动向家人、亲友传递权威的疫情、防疫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得妄自对未加核实的信息进行评论、转发。相信科学,不盲目跟风,不盲目恐慌,自觉抵制“伪科学”信息,不当网络谣言的“制造者”和“二传手”。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政府的防疫政策规定,不得干扰或妨碍政府的防疫政策和措施的实施。
十一、疫情防控期间,上级部门有新要求的,本所将严格依照新要求执行。
十二、本通知自2020年3月18日起实施,至仙桃市政府完全解除疫情防控之日止。
疫情期间,望律所同仁充分发扬大局意识,思考落实各项防控工作安排,全力纾困,凝心聚力,共克时艰。
特此通知
湖北慎之宪律师事务所
2020 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