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律师事务所申请,在司法部名称检索通过后,湖北省司法厅于2019年11月25日发出《关于准予湖北宪成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的决定》,湖北宪成律师事务所正式更名为湖北慎之宪律师事务所。名称变更后,原湖北宪成律师事务所办理的所有案件及相关法律业务均由更名后的湖北慎之宪律师事务所承继。湖北慎之宪律师事务所将继续秉持“诚信、崇法、慎笃、客户至上”的文化理念,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湖北慎之宪律师事务所自成立以来,成功办理了民商事,刑事等案件若干,担任企业法律顾问近十家,律所律师具有代理大量重大疑难案件的成功经验,获得了业界及广大客户的肯定与好评。值此律师事务所更名之际,魏尚才主任携全体律师同仁对社会各界长期以来给予本所的关心、信任与帮助表示深深的感谢,并期待您一如既往地关注本所,支持本所。更名后的湖北慎之宪律师事务所将在已有荣誉基础上,不断进取,再创佳绩。